重磅!“独角兽十条”出台
发布日期:2023-09-25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常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独角兽企业成长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独角兽十条”),紧紧围绕厚植创新主体、鼓励研发创新、强化金融支撑、优化双创生态,切实解决独角兽企业成长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助力独角兽企业加速发展。
梯度培育,厚植创新主体
优化独角兽企业发现机制,成立独角兽企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对于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最高200万元;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最高50万元。对于符合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政策条件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
支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引进省外博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支持。对于企业新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照人才个人在我市申报单位工资薪金分档给予奖励;对于年薪200万元以上且列入市级战略科学家名录的人才,按照规定给予最高每年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创新基地,对于工作站引进的博士后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2年。
聚力攻坚,鼓励研发创新
对“揭榜挂帅”中榜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发榜企业支持,最高5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的(潜在)独角兽企业,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奖的,给予国家或省奖金总额100%配套奖励;以非第一承担单位获奖的,给予国家奖金总额的50%、省奖金总额的30%配套奖励。
积极支持(潜在)独角兽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并有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的1:1 配套支持,给予国家级不超过1亿元、省级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等。对于(潜在)独角兽企业建设的院士工作站奖励最高1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研发费用增长额,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多措并举,强化金融支撑
鼓励引进多元化创投资本;设立龙城天使科创基金等直投基金,优先关注种子独角兽企业;鼓励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和信贷管理制。
支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股改上市。进入市级“龙腾行动计划”科创板重点后备企业名单的(潜在)独角兽企业,在入库、股改环节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潜在)独角兽企业上市进度,在辅导、申报、上市三大关键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汇聚要素,优化双创生态
支持全方位的创新应用场景,搭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平台。支持(潜在)独角兽企业首创产品的应用推广。对于(潜在)独角兽企业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
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建立快速畅通的服务绿色通道;涵养高浓度的科技创新生态。开展国际国内产学研对接活动,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深化科创“优+”服务,办好“一赛一课三营”,举办高能级独角兽企业大会。
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不超过10年,估值要超过10亿美元的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的未上市企业。一个地区的独角兽企业越多,代表其创新能力越强,创业生态越完善。
培育独角兽企业,常州一直在路上。2023年,常州力争(潜在)独角兽企业累计超50家,它们将为新能源之都建设“蓄能充电”,点燃创新创业“星星之火”,让全社会创新氛围“星火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