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四个加强”推进宗教团体建设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团体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发挥好宗教团体在党和政府、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三者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区积极探索“四个加强”的举措提升宗教团体力量,加快宗教团体人才培养,推进宗教团体规范管理,确保宗教团体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和鼓励全区宗教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求宗教界要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头脑清醒,引领信教群众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改进软硬实力,加强团体力量。根据省市宗教团体建设的意见和要求,落实区级宗教团体办公用房设置,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选聘专职人员驻会办公,妥善解决区级宗教团体“三无”问题。经过各方努力,改善了宗教团体办公条件,增添了软硬件设施;争取到了专项补助,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挖掘储备了优秀宗教人才,确保宗教团体工作有专人做、有人管。
三是完善制度汇编,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各宗教团体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团体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档案制度以及协会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等制度体系,全区四个宗教团体相继制定了《团体建设制度汇编》;区民宗局定期对各宗教团体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推动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四是出台考核办法,加强述职考评。根据《江苏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要求,联系武进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武进区区级宗教团体年度工作评估办法(试行)》。《办法》更注重团体整体的发展,更强调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办法》,进一步促进考核激励,进一步保障团体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