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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三到位”密织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藩篱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市民宗局结合实际谋划好各地民间信仰工作,坚持“尊重现实、把握特点、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的工作原则,把民间信仰工作纳入管理,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宣传到位,着力增强政治认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发展和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和地方经济发展相生融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要求,切实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做到思想宣传教育有“引”力。

 管理到位,着力增强安全观念。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实行备案、登记建档,建立联系点制度,夯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市、镇(街道)、村、场所”的四级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动态管理模式,把牢场所活动、消防、建筑、财务、疫情防控等安全关。以各民间信仰场所挂牌为契机,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示牌,规范场所公共标示和民间信仰活动,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健康发展。

 引导到位,着力激发积极作用。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保护好历史文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到场所的建设中,发挥政府主导的积极作用,结合当地乡贤、信仰、慈孝等特色优秀文化,在继承、挖掘和弘扬优秀民俗文化上下功夫,形成合力。引导场所有效延伸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参与纠纷处理、矛盾调解等社会事务,在促和谐、献良策、倡新风、做慈善等方面发挥民间信仰正能量作用,推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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