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典型做法获国家推广
发布日期:2021-10-19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围绕《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常州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加快改革创新,打造苏南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从创新、人才、转型、环境四要素铺就转型发展道路,为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评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此次推广的典型做法共72条,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八个地方。这些典型做法,都是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已经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这72条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等七个大的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国家发改委选取的八个地方,有意避开地理环境以及政策优势等带来的特殊“条件”,而更多聚焦在突破自身劣势闯出的一片天地。它们的经验与做法,或许值得更多地方学习与借鉴。
在这次典型做法全国推广中,常州共入围9项,基本包含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分别是推动提升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首贷率;开展政策性转贷;积极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设立首家地级市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设立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推动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新型研发机构;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刚性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多个方面都分别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设立首家地级市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新型研发机构、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为我市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