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代章)
2020年11月28日
常州市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制度
为推进和规范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实际,现制定常州市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制度。
一、涉企政策信息范围
(一)中央、省出台的涉企政策信息。
(二)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制定出台的涉企政策信息。
(三)涉企政策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
1. 涉及国家秘密的;
2. 公开后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
3.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4.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发布机制
(一)各地各部门涉企政策发文时,要及时报送至市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抄送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汇编后定期集中发布。
(二)涉企政策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公开,并由相关部门推送至12345平台知识库。
(三)重要涉企政策出台后的15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华日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广播电视台等省、市主要媒体平台发布。
(四)涉企政策出台后的30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同步制作解读材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我的常州”“常州政企通”“常州新商e服务平台”等各类平台载体上发布。
(五)各地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现有涉企政策,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在各级各类涉企培训中宣传发布。
(六)各级党政干部要及时将有关政策信息告知其联系服务的商会和民营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服务企业。
二要细化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要加强宣传推广。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涉企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营造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