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各领域工作 >> 民族宗教 >> 宗教工作 >> 内容

我市部署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4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4日上午,我市召开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辖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民宗局负责同志及市民宗、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部门分管领导等30人参加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杨光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新北区、天宁区进行了大会交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科教城党工委书记韩九云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期,我市发改、民宗、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和消防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9月起至明年12月,对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养老机构、未经批准设立但纳入管理的佛教道教场所以及基督教聚会点的自有房屋建筑开展“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按照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协同推进的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原则上完成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鉴定工作,明年进行集中整改,后年转入长效管理。

 今年5月起,我市对既有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已经完成了对184处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排查(不含武进区)。下一步,将根据排查情况,通过采取“市区联动、分级实施、分层分类、统筹推进”的办法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市和辖市、区两级民宗部门委托有相应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牵头,会同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宗教活动场所建筑进行测绘和检测。通过全面检测和鉴定,从根本上发现风险隐患问题。对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宗教活动场所(含违规改扩建),在按要求完成整改、解决技术性方面的问题后,由设计单位出具符合结构安全要求的可靠性鉴定报告并通过消防技术性验收后,市、区两级民宗部门将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消防、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尊重历史沿革,从严规范今后,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稳定”的方法,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的具体办法,为加快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打下基础。

 韩九云强调,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较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大多数存在建设年代久远、失修失管严重,审批手续不全、建设资料缺失,建设标准不高、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好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场所安全、活动安全。

 韩九云要求,全市上下要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做到安全鉴定评估全覆盖、风险隐患整改全到位、安全监督管理全落实,切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为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