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四个结合”宣传贯彻《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11月份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今年3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武进民宗局“四个结合”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一是把宣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学习《条例》是宗教界最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之一,因此宗教界在学习过程中,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宗教界爱国爱教的思想政治意识。
二是把宣传贯彻《条例》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2020年,国务院督导组在江苏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宗教作为安全专项整治的27个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做好宗教领域尤其是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将《条例》的精神深入到重点场所内部,安排在重要时节阶段,落实在重大活动前期。
三是把宣传贯彻《条例》与场所和谐创建相结合。学习《条例》的最终目的在于管理落实好《条例》,在于提高场所的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的综合素质,因此,将学习《条例》与场所的和谐创建相结合,通过《条例》的学习,营造场所争先创优的氛围,增强了场所的文化底蕴和内涵。
四是把宣传贯彻《条例》与“七五”普法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相结合。宗教界学习《条例》,不仅仅是自身学习,还充分利用了宣传栏、墙报、网站等平台,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到学习中来,让大家学法、懂法、守法,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