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澳台同胞之女入学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发布日期:2020-06-22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常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毕业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确,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