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15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华侨、华人继承在我国内的房产,适用我国法律。
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人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根据公证法的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公证法的规定或者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