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各领域工作 >> 民族宗教 >> 宗教工作 >> 内容

重心下移 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

发布日期:2019-11-22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能否顺利实现。常州市针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薄弱,乡镇一级民宗助理多是兼职,缺乏系统培训和工作经验,村组(社区)对工作抓得不细不实等现象,从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切实解决“责有人负”、“事有人管”、“活有人干”问题。 

一、高位推动。出台《常州市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86号),采取1+1+1模式,明确各镇(街道)要配备1名统战委员、1名统战干事和1名专职民宗助理,落实村(社区)联络员制度。截止目前,全市所辖1市5区65个镇(街道)已配备专职民宗助理30个(溧阳市、武进区均已配备到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文件贯彻落实力度,于12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

二、健全网络。严格落实市委关于镇(街道)落实分管领导并配备专职民宗助理,村(社区)配好联络员的要求,明确民宗助理、联络员的任务职责,将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作为社会单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做到情况早了解、问题早发现、信息早上报,措施早落实,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

三、强化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民宗和基层干部的培训。将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敏感性,提高依法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分批对民宗干部、基层干部进行培训,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等,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