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座|朱苏力:社会转型与中国法治
发布日期:2019-05-13 来源:中央社院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5月9日下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苏力为学员们作《社会转型与中国法治》专题报告。讲座前,中央社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潘岳为朱苏力颁发了“客座教授”证书。
朱苏力认为,法治是一种有序的社会生活状态,它不仅指被写成文字的法律规则,还包括法律规则得到的普遍遵从,且更多的是自觉或下意识地遵从。
朱苏力介绍,传统中国是以农耕文明为核心的多种文明交织的超级大国,形成了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法治”。直至1840年,中国人意识到原有社会体系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开始追求现代化法制体系。
朱苏力表示,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的变革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保障权利和财产安全等方面要求更多完备的法律,也要求社会形成一系列有利于市场经济的非正式规则,其中包括行业规范和社会伦理。
朱苏力认为,尽管法治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中国的法治同时面临改革发展所带来的问题的挑战。他说,法治是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也必须同其他核心价值兼容和协调。如何在改革中形成和确立法治、在城乡差异中保证法律接地气、在多民族国家保证法治的统一与灵活性等,都是需要考量与权衡的重大议题。
朱苏力指出,国家统一、执政党坚强而审慎领导、普遍公民概念形成以及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是中国法治走向成熟的基本条件。他认为,有充分理由相信中国现代法治的前景光明,但也需要全社会的明智、理性。
中央社院第41期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第四期新疆中青年爱国宗教人士培训班,2019年重庆社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青年干部培训班,成都佛教界代表人士研修班,境外藏胞工作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以及学院部分教职工参加了讲座。
简介:朱苏力,2001年至2010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大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出版过个人独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道路通向城市》、《法律与文学》、《大国宪制》等10多部,译著《法理学问题》等10余部,独著论文2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