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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莉:有效覆盖——治国理政方略中的商会统一战线

发布日期:2018-10-22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商会是由商人群体依法组建的互益性社会组织。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商会组织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但是,当前大部分商会存在组织松散、会员综合素质低、入会功利性强、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发展方向不明确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将统战工作纳入治国理政的全局中审时度势、谋篇布局和顶层设计。《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下文简称《条例》)明确提出,要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统战工作如何向商会有效覆盖,目前尚无成熟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鉴此,我们通过对部分党委统战部、工商联、商会及工商企业进行调研,重点关注和考察新形势下商会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力图从国家治理和政党建设的角度探索实现有效覆盖的机制和途径。

有效覆盖存在的问题

根据笔者调研,目前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覆盖的总体情况远未达到有效覆盖的目标,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有:

(一)覆盖面较小

近年来,商会组织发展正在逐步向乡镇延伸、向各行各业覆盖,与区域发展紧贴,与产业结构关联,呈现出综合性、专业性、多领域、多层次和社会化的格局。但在实际工作中,除政策文件下发,会议精神传达可以做到覆盖面较大之外,其他统战工作事项,主要是做代表人士的工作。一些商会负责人坦称党委统战部与工商联同商会联系甚少。一些影响较大的省级地缘性商会会长也表示工商联统战工作对商会组织发展的作用相当有限,以致于有的民营企业不甚了解工商联。笔者在西安某区工商联调研时,负责人称与商会的主要联系是对部分会员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和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整体而言,商会统战工作对象范围偏窄,只抓了“大赢家”而忽视了“寻常百姓家”。

(二)覆盖内容不均衡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包括对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涉及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议政建言、公益慈善;参与支持和配合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引导和服务商会工作,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等等。但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工作内容的覆盖主要集中在政策宣传,教育培训、考察学习等,即企业认为是“务虚”的方面,而商会企业所企望的诉求反映、议政建言和帮助服务方面较少。一些地方存在只重视“教育引导”忽视“热情帮助”的情况。从另一角度看,这种不均衡还表现在工商联商会的各类活动,其经济性、民间性表现的十分明显和充分,但其统战性则被淡化。

(三)覆盖方式单一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内容的丰富性决定了统战工作在向商会组织覆盖时同样需要丰富多样的方式。然而,统战部和工商联在对商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统战工作,主要是单向度的传达宣传政策文件,具体方式包括座谈会、学习会、电视专访、巡回报告、参观学习、表彰奖励等。这种工作模式很难有效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表现出一种僵硬的为统战而统战的单向度的政治输出,商会及所属成员处于被动接受教育的地位。商会活动的重心和焦点是经济性和互益性,其活动丰富多彩,能较好地吸引和集聚所属工商企业,但因其缺乏统战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自觉,很难做到寓统战工作于经济活动之中。

(四)覆盖实效较差

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的覆盖,因受覆盖面、覆盖内容和覆盖方式所限,覆盖的实效性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统战部、工商联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人士帮助和服务的效果不明显,有的民营企业甚至认为没有与统战部门及其组织联系的必要。一些民营企业从未主动寻求过省市统战部门或省市工商联的帮助。有的认为,层级较高的统战部门“不解决问题”,而区县乡街一级的统战部门“解决不了问题”。

有效覆盖制约因素分析

(一)商会统战工作的理论研究不够

主要是对商会统战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没有很好的跟进和回应;对商会统战工作体制和机制等关键问题的理论、政策不够清晰;对商会统战工作规律性的揭示和总结还不适应工作需要。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商会统战工作实践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制约和影响着有效覆盖的实践和成效。

(二)统战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影响

在统战工作全局中,统战工作体制机制既决定着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形成,又是贯彻落实的基本载体,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就目前来讲,统战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领导体制的落实问题、工作体制的覆盖问题以及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完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的推进。工作体制覆盖不足和工作机制僵化直接制约着有效覆盖的进展和成效。如工商联缺乏有效的载体和抓手,其对商会引导、指导和教育的职能就无法有效发挥;商会对其所属会员企业没有一定的约束性,其统战性就会被经济性和民间性所屏蔽。

(三)统战工作条件和能力有所欠缺

调研中反映最为集中的就是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无论是统战部门还是工商联,特别是区县一级的单位,普遍反映编制不足、人手太少、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工作需求。如西安市某区,拥有110万人口、12000余家民企、近600家商会会员,区工商联编制仅有3个人(党组书记、主席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时,开展商会统战工作的人才匮乏,工作能力不适应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基层,一些工作人员对统战理论和工作方式不甚了了,只能因循守旧、上传下达。

实现有效覆盖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有效覆盖是根据统战工作的性质、功能、内容、方式、目标等对商会统战工作的明确要求和具体工作指标。我们认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的关系

任何实践都应在理论的指导下自觉地进行,没有理论指导的行动是盲目的行动,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条例》对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组织要引领理论学习之风,牵头组织形式多样的理论研讨会,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努力探索工商联工作的内在规律、运行机制和发挥作用的平台路径,推动理论政策研究与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前瞻性。从理论的高度探索社会组织统一战线的理念设计、制度安排和操作程序等,搞清楚工商联与商会组织如何联系,体制机制上,组织上,人员上如何连接,这不仅是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现实要求,而且是统战工作理论创新性的重要实践课题。

(二)处理好新时代政与商的关系

建设新时代政商关系,必须反对“亲而不清”和“清而不亲”两种倾向,尤其是在经济下行之时,更需要统战部门及其组织主动走出来,担当起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从宏观上讲,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新论述新要求为指导,构建以制度化法治化为基本方向,以平等、独立、合作、互补为基本原则的新型政商关系,以制度厘清权力边界,界定“权力清单”,有效约束监督公权力;要探索建立并公开发布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商交往规则,推动规范双方交往的制度建设,制定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要定期表彰奖励服务商会成效突出的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从微观上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中的政商关系既要反对“勾肩搭背”的庸俗关系,也不主张“清而不亲”的“水中月”关系,而是要构建一种“清而又亲”的“同心圆”关系。

(三)处理好重要与一般的关系

非公有制经济大企业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境遇大不相同,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家们在政治和经济上有其特定的诉求,大企业及大企业家们不能代表他们的全部,得大未必能兼小,成功人士未必就是代表人士,何况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流动性变化性大,今天是代表性人物,明天未必还是代表性人物。因此,统战工作在促进有效覆盖中应突破传统思维定势,从着重关注联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的“大红富”转向更多地关注联络各类型商会组织、中小微及尚未成功的经济人士,从挑选赢家到服务大众,促进个人与组织、大企业与小企业、成功企业家和尚未成功企业家共同健康发展。

(四)处理好教育引导和鼓励支持的关系

教育引导主要是解决价值层面的问题,而鼓励支持重在促成利益实现,目的不同方式方法自然不同。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教育引导”寓于“团结服务”之中,要更加注重对企业创新推动和对商会的指导、扶持、帮助。通过真真切切的帮扶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自身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和责任。

(五)处理好党建与统战工作的关系

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均为党的三大法宝之一,二者息息相关。在实践中,存在一种倾向,即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代替统战工作,以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代替统战工作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商会)的有效覆盖。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淡化、甚至变相地取消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统战工作。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和党建应当“两个轮子”一起转,“两个建设”一起抓。

(六)处理好系统性和层次性的关系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主体主要包括党委统战部、工商联(总商会)和各类商会组织。统战工作首先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统战部是统战政策的掌握者,而商会则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和商会的性质、功能及相互关系构成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基本工作体制。三者虽然地位不同,但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同时,三者功能又各有侧重,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各显优势,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系统性要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具有整体性和全局性,三种主体的工作缺一不可;层次性要求各类主体根据各自功能定位,选择适当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开展统战工作。各类统战主体以不同的机制和方式共同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

               (作者系西安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转载自微信号“统战新语(tongzhanxi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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