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6-08-31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15年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教育培训常州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引导其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教育培训常州市统一战线方面的代表人士,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的责任意识。
3、教育培训常州市统一战线工作干部,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
4、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战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5、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指导统一战线践行中央统战工作条例要求。
6、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举办以中华文化和同心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研究和交流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7、承办中央和省、市党委统战部门赋予的培训任务,为加强与各地统战工作的联系提供服务。
8、围绕国内外和常州市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加大实践性教学份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务。
9、会同有关部门和常州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协商制订培训规划及计划,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设1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培训处)。
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构成情况: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为院长1名(兼)、副院长3名(其中2名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在编人员2名。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常州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扎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社院“三个基地”作用。2015年共组织举办了民主党派新成员培训班、党外中青班、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专家咨询团研修班、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全市无党派人士政治培训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全市统战干部轮训班、同心文化工作专题培训班、统战理论宣传骨干培训班等13个班次,计850人次的培训任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坚持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市社院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战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分管领导负责,干部处具体抓总,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教育培训协调机制。本着科学、高效、有序的原则,市社院每年第三季度都召开联席会议,与统战条线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全方位的沟通,汇总下年度各方面全年的培训需求。院领导班子在掌握培训需求信息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编排《全年专题培训计划表》,经统战部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后,列入全年培训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并配套进行财政经费预算。
2、坚持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按照党外干部优先培训、领导干部重点培训、后备干部加紧培训、年轻干部全面培训原则,把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列入全市统一战线“同心”实践活动“五大工程”、“五大行动”重要内容。每年办班培训对象都涵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宗教界人士、党外县处级干部、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干部等。
3、坚持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坚持课堂讲授与讨论交流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自办班次与委托办班相结合,采取“模块式组课教学”—将“政治培训、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设计为三大模块,并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进行菜单式安排。如: 2015年第19期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和延安干部学院两地进行,在课程安排上“政治培训”主要包括两会精神与“四个全面”战略的解读等;“能力培养”既有合作共事与参政议政经验交流,也有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治国、中国传统文化等延展内容;“社会实践”安排了参观延安革命纪念馆、延安新闻纪念馆等传统革命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坚持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在办班规范方面,我院每期培训都需要列入年度计划,办班前先申报方案、编制专项预算、排定日程,经社院、统战部办公室初核后,报领导签字同意,才能付诸实施;在教学管理方面,严格学员考勤制度,强调坚守厉行节约、培训规定和教学纪律,对授课老师进行课后教学成效评估;办班结束后,向完成学业的学员发放社院和统战部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并经与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可据此结算干部的在职教育培训学分,跟个人年度考核挂钩。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还要求承办的相关单位、处室对办班情况进行小结,以利于总结提高和不断改进完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样附后,共12张)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1.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54万元,减少18.4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其中:
1、收入总计51.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0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17.72%。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人员经费减少。
(2)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0.5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取消了这项收入。
2、支出总计51.07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45.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9.12万元,减少16.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保金。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减少8.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2.24万元,减少38.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本年收入合计5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7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本年支出合计5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万元,占64.75%;项目支出18万元,占35.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54万元,减少18.4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和其他收入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54万元,减少18.4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和其他收入的减少。
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24万元,支出决算为5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
1、教育支出
(1)教育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进修及培训。干部教育,年初预算为3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保持持平。
(2)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一致。
(3)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2、公用经费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17.72%。主要原因:人员的变动。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24万元,支出决算为5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2、公用经费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81万元,完成预算的77.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了2个班,150人次,主要为全市统战干部培训班、吴稚辉文化学术研讨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故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万元,比2014年减少0.16万元,降低6.61%。与2014年相比基本保持持平。
(十二)采购情况表说明
本单位2015年没有采购预算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指统战事务、群众团体、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