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营改增”试点企业将减负约1200亿
发布日期:2013-07-02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发改委7月1日发布公告称,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一些重点领域已取得实质进展,收效显著。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营改增试点具体实施方案顺利出台,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今年5月18日,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出台后不到10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5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通知》新增了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规范了税收政策,完善了征管办法。《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