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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社院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3-07-11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外干部培训工作,需要对目前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一、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地方社院在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许多单位重视不够,抽调学员难。调训党外干部与调训党员干部相比,两者的工作难易程度有很大的不同。组织部门发出抽调党员干部到党校学习的通知后,各个单位都比较重视,执行比较坚决。而统战部门发出抽调党外干部到社院学习的通知后,除政府部门和统战系统的组织、单位比较重视外,许多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都不太重视。为了调训党外干部,统战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去做协调工作。有的要上门做动员说服工作,有的要用电话进行多次联系。尽管如此,但学员的入学率并不高。如有的培训班实际到社院参加学习的人数往往只占所发入学通知人数的50%,有的甚至更低。因此,地方统战部门和社院普遍感到调训党外干部难。

       2、工学矛盾突出、保证学习时间难。社院培训的对象与中共党校培训的对象在职业分布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党校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党政部门的党员干部,而社院培训的对象的范围则要广泛得多,既有政府部门作为实职安排的党外干部,但更多的是工作在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非公制经济领域以及民族、宗教界等多个领域的党外代表人士。这些党外干部,他们虽然在社会上很有影响、有较高的政治地位,但在所在单位,担任行政工作的较少,大多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各个单位为了提高效益,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大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并且规定工作与奖金、福利等挂钩。这些岗位上的党外干部抽到社院学习,工学矛盾突出,规定的学习时间难以保证。他们往往是人在社院学习,却是一心挂两头,很难做到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有的医院医生为了兼顾学习与工作,将自己承担的白天班尽量与同事调换成夜班,白天在社院学习,晚上又赶到单位上班。如果白天班无人顶替,则只好向社院请假。有的学校教师为了参加社院培训,只得请同事代课,如果无人代课,也只能向社院请假。此外,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他们是生意上的大忙人,由于要抓生产和经营,有时还要参加业务洽谈,因此,即使是一个星期的培训班,他们也很难做到自始至终参加学习,中途不断有人请假。尽管社院十分强调学习纪律,要求学员尽量不要请假,但面对这些实际问题也无可奈何。

       3、缺少文件规定,培训经费报销难。在培训经费的报销上,也存在着问题。目前,由于全国还没有文件就党外干部参加培训的经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各地解决培训经费的办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党外干部的培训经费全部由财政承担,他们在社院学习不交培训费。如有的地方将每年党外干部的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给统战部门统一掌握使用,统战部门再按社院培训党外干部的人数和天数,据实拨给社院。第二种情况是,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培训经费问题。即统战部门承担一点,社院补助一点,党外干部所在单位报销一点。第三种情况是,培训经费全部由党外干部所在单位承担。除上述第一种办法外,第二种和第三种办法,对于一些自收自支、经费十分紧张的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差的困难企业,以及缺少经费来源的宗教团体来说,党外人士的培训经费报销非常困难,有的不得不由本人垫付。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单位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自由职业者,其培训经费只能由个人承担。这一部分党外干部,从经济角度来讲,虽然他们绝大多数支付培训经费并不困难,但统战部门作为调训的组织者,需要研究合理解决的办法。由于培训经费报销难,以致在党外干部中出现了“中共党员进党校,不是提拔就是上调(调到上级工作),民主党派进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回去经费难报销”的顺口溜,这一问题要引起统战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解决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中“三难”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中抽调学员难、保证学习时间难、培训经费报销难的“三难”问题,要分别提出对策,以推动新形势下的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不断发展。

       1、采取多种措施,使各级党政领导认识党外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按照中央统战部提出的要求,做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走上领导岗位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培养一支具有统战观念、真懂统战政策、会做统战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不仅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且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迫切需要,从而使他们重视和积极支持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二是将党外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各地党的干部培训工作的整体计划,每年由党的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发文下达党外干部培训任务,加大党外干部调训的力度和权威性,以解决目前不少地方由统战部门下达党外干部培训计划,执行中难以落实的问题。三是将党外干部参加培训列入各个单位的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外干部培训的落实。每年年中对党外干部参加社院培训的情况进行抽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党外干部培训工作的先进单位,通报批评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如四川省采取这种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四是以党的组织部门、统战部门的名义联合下发党外干部调训通知,增加调训党外干部的权威性。如有的地方抽调党外干部参加社院培训,由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学员的入学率比较高。

       2、规定培训待遇,探索多种培训形式,破解工学矛盾难题。保证党外干部的培训时间,解决工学矛盾,首先要对党外干部参加培训和培训期间的待遇作出规定,为他们参加社院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目前,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的学员,在学习期间,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同在岗时一样对待。学习期间的生活补贴费,按照财政部和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如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保障非中共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时间工作条件及待遇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非中共代表人士参加培训、会议、视察、调查研究等社会活动,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他们履行职责,给予时间保障,并按正常出勤享受相应待遇。还规定,非中共代表人士参加上述社会活动,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在计算他们的科研、教学工作量时,可根据其担任的职务,抵免全年个人工作量定额的20%-40%。

       其次,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解决党外干部的工学矛盾。一是采取离散时间培训方式。针对有的党外干部工作忙,难以抽出连续的时间参加社院培训的情况,可以探索对他们的培训由连续时间改为非连续时间,即在离散时间进行培训的办法。如武汉社院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繁忙,工学矛盾突出,难以抽出完整连续的时间参加学习培训的实际情况,在坚持正规化办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培训时间的灵活安排,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采取离散时间培训,按照学员在社院学习一天,回单位工作一天轮换安排,有时安排半天上课,半天回单位处理日常紧急事务。这样,既照顾了他们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保证了他们到社院接受培训,兼顾了他们的学习培训与企业的经营工作,较好地处理了学习与工作的矛盾。二是开办“周末社院”。借鉴党校开办“周末党校”的办法,主办“周末社院”,对党外干部进行培训。如南京市委为了解决工学矛盾,加强党政干部的培训工作,他们以市委党校为依托,采取“周末党校”的形式举办专题报告会,对全市市管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仿照这一作法,可以依托社院开办“周末社院”,利用星期天对党外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三是利用假期对党外干部进行培训。对工作在教育战线的党外干部,将其培训时间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这样可以使他们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参加学习培训,保证培训的效果。四是开展党外干部函授教育。借鉴高校和党校进行函授教育的做法,对党外干部开展函授教育。社院在办好主体班的同时,抽出一部分力量主办党外干部函授教育,开办函授班。每期党外干部函授班,除利用节假日集中面授外,平时在各自的单位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这样既不影响本职工作,又能参加社院的学习。五是建立“网上社院”,开展“网校”教育。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因特网的突飞猛进以及我国计算机互联网的快速建设与广泛应用,极大地拓展了教育的时空界限。目前,全国已有近70所高校成立了网络学院,开展了网络教育,一些省委党校也相继创建了“网上党校”。借鉴这些经验,可以依托社院建立“网上社院”,利用“网上社院”开展党外干部教育。“网上社院”具有“五个任何”和省时、省力、省钱、方便、高效、自由的特点,即任何党外干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学习任何课程、从任何章节开始,都可以到“网上社院”进行学习。“网上社院”教育突破了时间、地点的约束,无须像社院那样非要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教师按统一的教学内容的辅导不可,而是完全由党外干部自己决定学什么和怎样学,只要有一台上网的电脑,就可以根据对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安排,自主选择上网学习的时间和地点。因此,“网上社院”教育能够较好的解决党外干部的工学矛盾,他们只要挤出零散时间通过“网上社院”的学习,就能受到教育。

       3、制定文件,解决党外干部的培训经费问题。针对党外干部培训经费报销难的问题,统战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广泛的调查,在全面掌握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中各个方面党外干部,包括科教文卫系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的党外干部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留学回国人员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专门文件,对党外干部参加社院培训的经费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从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战略高度来考虑,作为执政党和统一战线的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中作为同盟者的党外干部,应当给以特殊的照顾,对他们的培训经费应当优于党员干部,其培训经费应当由各级财政承担,不要由党外干部所在单位负担。如果目前国家财政还难以承担所有党外干部的培训经费,但至少对那些支付培训经费确有困难的单位的党外干部,如困难企业、宗教团体,以及实行财务经费包干使用的事业单位的党外干部,他们的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具体办法是,财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对这些党外干部的培训经费经核实后拔给社院,社院在培训时不再收取他们的培训费。

(来源: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  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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