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系统强化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3-08-23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根据《常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统战部结合实际,出台《统战系统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对统战系统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相应要求。
《实施办法》要求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公务员岗位职责分解至个人,对公务员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日常行为规范等进行跟踪测评。平时绩效考核每年7月份评估1次,根据公务员平时“绩”和“勤”的表现,按“好、较好、合格、较差”4个标准评估。平时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及部机关各处室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公务员季度工作进行评鉴,认真完成考核工作,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经各单位上报,并经部领导集体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朱天明等20位同志考核等次为 “好”,俞勇等19位同志考核等次为“较好”,并进行公示。
《实施办法》要求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公务员岗位职责分解至个人,对公务员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日常行为规范等进行跟踪测评。平时绩效考核每年7月份评估1次,根据公务员平时“绩”和“勤”的表现,按“好、较好、合格、较差”4个标准评估。平时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及部机关各处室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公务员季度工作进行评鉴,认真完成考核工作,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经各单位上报,并经部领导集体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朱天明等20位同志考核等次为 “好”,俞勇等19位同志考核等次为“较好”,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