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把握人才科学内涵
发布日期:2012-10-30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才科学内涵,是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人才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人才概念对于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但从实践来看,关于人才内涵的研究仍需完善,这既是推动人才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才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后人才内涵的丰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党的十六大。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同志首次提出了“大人才”概念。他指出,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取得胜利,必须把各类各级人才包括在宏大的人才队伍之中。既包括有一技之长的人才,又包括杰出的、优秀的、拔尖的人才;既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各类专门人才,又包括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既包括工人、农民中的人才,又包括干部、知识分子和军队中的人才;既包括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又包括党政领导人才。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人才主要是在体制内,人才政策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党的十六大到2002年。根据我国的经济成分和社会阶层构成的重大变化,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四个尊重”的方针,强调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的劳动,强调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所有这些,为人才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2003年到2010年。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人才内涵做出了科学的界定。《决定》指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同时,《决定》强调,人才选拔和使用要不惟学历、不惟职称、不惟资历、不惟身份,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这使得“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得到明确。
2010年至今。2010年颁布的《纲要》对人才内涵进行了新界定。这一次界定强调人才是有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是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纲要》对人才内涵的新界定,对于正确处理人才资源与人力资源;人才与职业、行业、产业以及知识、技能与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的关系等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当前理解把握中的难题
统计和衡量中的人才具体标准问题。目前,对人才内涵的界定是有共识的,但是关键是还不够具体,难以操作。人才有类型之分、还有层次之分,不同类型的人才、不同层次的人才有不同的人才标准。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统计标准和衡量标准,使人才科学内涵从抽象到具体、从模糊到清晰,进而落实到人才工作实践或法律术语中,是当前的难点。
人才基本分类问题。各方认为,目前采取的“三支两类”分类,即“党政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过于主观、笼统、宽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结构变化,一方面“队伍”将不断分化细化,另一方面“队伍”之间的人才又相互复合交叉。这就是人才类型的多样性、复杂性。这就更加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客观、公认和系统化的人才基本分类。
人力与人才的关系问题。人才是中国特有的概念,在国外,通用的概念是“人力”。由于人力和人才的关系尚未厘清,造成“内外”两个问题:对外,无法进行国际比较;对内,统计标准与使用标准“两层皮”,统计中强调的是人力(人员),使用中强调的是人才,甚至在人才资源开发实践中把二者对立起来,谈人才就不谈人力,谈坚持民生为本不谈人才优先。以上种种造成一种倾向:人才资源开发是社会精英、特定对象或少数人的事,人人成才的目标在实践中成为“空中楼阁”。
进一步丰富完善人才内涵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从以下方面解放思想,推动理论创新。
进一步厘清人口、人力、人才的关系。从内涵上看,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和区域内的人的总和;人力是指一定社会和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智力或体力)的、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的总数。人才则是指有才识学问的人,德才兼备的人,即人才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是一定社会或区域内优质的人力。
细化人才的职业分类。当代世界,当身份、血统等作为划分社会阶层依据被破除后,职业是最能反映人们生活状态、价值取向和社会地位的基本依据。从职业意义上说,人才的成功,首先是职业发展的成功。因此,可以把职业分类作为人才分类的基础。具体来说,就是把人才按职业的同一性和技能专业化程度划分人才类别,使人才分类与职业分类相一致,用职业结构反映人才结构,用职业属性体现人才的时代性和层次性。
深化对人才的标准认识。人才是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要抓紧建立人才职业能力标准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根据人才标准层次化和多元化的特性,采用职业标准体系层次化和相应的资格认证(包括资格许可)解决人才/人力纵向分层的问题。
深化对人才内涵的理解和把握,需要进行以下配套改革:一是完善职业分类制度,建立现代职业体系。二是建立职业调查制度,定期公布新的职业目录和通用能力标准,为人才类别的动态调整奠定基础。三是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使之成为相对于用人单位内部评价的、权威的第三方评价制度。同时,加强对人才社会化评价的宏观管理,为人才标准的制定和使用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