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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区民宗局“四个抓”促进宗教场所文明和谐

发布日期:2012-04-25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抓民主促和谐。场所的人事调整、财务收支、重大宗教活动等,按照“提出预案、沟通酝酿、召开会议、公开讨论、集体协商决定”环节进行。涉及场所的人事、财务、活动等事务通过宣传栏、工作例会向信徒公开。

二是抓文化育和谐。结合自身的教规教义,丰富“八荣八耻”的内涵。引导广大信徒爱国爱教。宗教界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抗灾救灾公益慈善活动。组织信众参加市、区组织的文体活动、消防比赛,展示宗教界热心公益、奉献社会良好形象。

三是抓管理谋和谐。宗教场所由会计资质的人员担任会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接受信徒的监督和上级部门的审计。规范场所概况、学习会议、重大事项等档案记录。对场所档案人员进行区、市业务培训。

四是抓稳定保和谐。修订完善《戚区民族宗教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文件下发街道、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处置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处置措施。场所建立值班、消防安全、卫生安全、治安安全等制度。协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场所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设施。(戚墅堰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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