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燕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1-11-04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书记范燕青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创新理念,健全机制,以落实责任制的新成果、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范燕青指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发挥责任制的最佳效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范燕青指出,要强化责任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落实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出现的一些不廉洁问题,既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强化“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解决”的责任机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因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范燕青指出,要把握工作重点,着力推进责任制工作的深入贯彻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加强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企业重组改制等方面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有效规范权力正确运行,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加快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意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范燕青指出,要完善责任机制,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基础。切实把落实责任制的过程,作为巩固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过程,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总体推进。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完善检查考核标准,规范检查考核程序,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考核的有效性。
范燕青强调指出,要严明纪律规定,切实保证责任追究的有效落实。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内容、政策界限、追究程序和处理方式,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机制,力求做到规定细、界定清、措施硬、执行严,坚决纠正和克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执行纪律职能,把责任追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切实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市领导王伟成、邹宏国、杭天珑、季忠正以及市政府秘书长赵忠齐、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市委各部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行政中心集中收听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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