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集锦 >> 理论调研 >> 内容

论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

发布日期:2007-10-10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王燕萍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到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保战略高度来思考,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共同愿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统一战线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履行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职能,为全面推进我市“五大建设”,加快构建和谐常州服务。

一、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

《决定》指出:必须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其优势主要体现在:

(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特征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展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发挥好这一政党制度,有利于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政治民主、决策科学。

(二)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最深厚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各民主党派汇集了大量高中级知识分子和专家学者,掌握着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享有“人才库”、“智囊团”之称,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既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又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和作用,有利于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有利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是建立在我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基础上的。统一战线是我们党联系各民主党派、各利益群体、各社会阶层的重要桥梁,是实现民族大团结的重要纽带。因此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围绕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做好凝聚力量、争取人心的工作;有利于增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最大限度地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成浩浩荡荡的建设大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四)坚持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需要在一个稳定的国际国内的环境中才能顺利进行。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思想相互激荡,各种利益矛盾更加突出,稳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且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不断利用民族、宗教、人权、西藏等问题进行政治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对我国的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功能,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理顺各方面情绪,增强各方面团结,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

二、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统一战线是这一工程中的重要因素,即:

首先,统一战线内部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统一战线内部构成是社会结构的反映,统一战线内部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和维护统一战线成员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了解、掌握和反映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社会力量,鼓励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劳动创造,把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上来,把广大成员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集中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去。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我国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什么时候忽视统一战线的作用,我国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妥善协调和解决了民族资产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不仅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社会面貌和社会风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空前团结、和谐。195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统一战线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实行拨乱反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成了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其次,统一战线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出现,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选择性、自主性、差异性日益增加。同时由于“一国两制”的实施,工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统一战线要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团结起来,广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同,包容所有制差别、信仰差别、职业差别、贫富差别之异;广求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同,包容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生活方式之异。统一战线这一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实现社会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有利于达到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能够通过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的方式,为在全社会形成谅解宽容、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统一战线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作用,注重协调好五大关系

中共中央[2006]15号文件指出: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特殊的群众工作,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中具有独特优势。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作为由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们所做组成的广泛联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注重协调好以下五大关系,以更好地发挥其独特优势和“三个重要法宝”的作用。

(一)要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推进各政党之间的和谐。

正确处理我们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促进和保持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于维护国家政局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就我市来说,中共常州市委着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着力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运行机制,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加规范和富有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各政党之间的和谐。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各民主党派机关及成员就我市国企改革、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我市 “十一五”规划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积极建言献策,共形成调研报告145篇,撰写集体提案146件,个人提案631件,一批有见地的调研成果和提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有相当一部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为常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处理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推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目前,我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努力推进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之间和谐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处理好这一关系,做好这一层面的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好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真正使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团结起来,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迈出新步伐。如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利用他们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和威望,带领信众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抗击“非典”中,全市宗教界慷慨解囊,共捐款60余万元。同时近几年,还筹资55万元设立了扶贫基金,资助农村少数民族贫苦户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些善举为构建本地社会的和谐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各民族之间的和谐。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一个国家,没有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就没有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繁荣昌盛。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八字方针的内涵。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要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意识,确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妥善处理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中华民族整体优势和创造活力,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四)要妥善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推进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和谐。据相关报道,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5亿人,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1/3的税收。常州是新的社会阶层比较集中和活跃的地区,非公经济已占常州经济的2/3,上缴的税收占全市71.4%。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既有思想观念上的分歧,又有物质利益上的矛盾,还有政治利益上的不同要求。只有努力协调好这方面的关系,化社会磨擦和碰撞为社会互助和促进,才能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充满活力、稳定有序的和谐局面,才能有利于我国政治稳定、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才能有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处理好新形势下社会各阶层关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坚持用“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这20字方针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特别是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牢固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使个人富裕与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统一起来。就我市来说,随着近几年“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大批民营企业家深感自己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有一份强烈的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先富不忘回馈社会的责任感,仅光彩事业一项就有2600余人参与,总捐资额近7亿元,并先后成立了以民营企业家命名,以培训人才、兴办项目、开发资源、发展教育为主要内容的14个百万元以上光彩基金和实施了200多个有影响的光彩事业项目,还捐献慈善基金9.5亿元,为推进社会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正确认识和处理海内外同胞关系,不断推进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之间的和谐。几千万海外侨胞具有热爱祖国的光荣传统和报效祖国的强烈愿望,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处理好大陆同胞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关系,对于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友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促进祖国现代化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人类一切先进成果有着极其重要的桥梁作用。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有着海外朋友多、联系广的优势,要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以共同的民族感情、共同的民族利益为基础;以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增强他们对同祖、同宗、同文、同缘的认同,努力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之间的广泛团结和谐。

集众智才能成伟大业,聚合力方可谱新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团结和谐的社会,更是充满活力的社会,统战部门要以自身独特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激发一切统战成员的社会活力,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在又好又快推进常州“两个率先”的伟大进程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常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