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理党风廉政规范性文件 62件被废止 |
发布日期:2015-03-03 |
记者2日从省纪委、省监察厅了解到,以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名义发布的214件规范性文件得到全面清理,62件被废止,35件被宣布失效。 为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1978年-2014年6月期间,以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名义发布的2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62件同上位法规文件相抵触、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35件调整对象已消失、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其余11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10件需作修改。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清理本地区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并作出废止和宣布失效等相应处理。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刚性运行。 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般每5年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在制定或者修改文件时,对与之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文件同步进行清理,实现清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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