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家发展专班工作简报第4期

发布日期:2021-07-01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工作动态】

全国工商联来常调研

武进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

617日,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经济部部长林泽炎一行来常,就武进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开展调研。江苏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京,副市长、武进区委书记李林参加活动。

在上午召开的武进区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座谈会上,常州市和武进区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常州市、武进区相关情况,并分别代表市、区两级作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汇报。新时代两个健康评价体系课题组,武进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轻工业商会分别围绕两个健康评价体系、非公党建、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商会改革及建设等主题作交流发言。

在下午举行的武进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汇报会上,常发集团董事长黄小平、新誉集团副总裁戈亚琴、中天钢铁集团副总裁董力源三位企业家,分别从政策支持、审批效率高效”“政府引导、人才引进、营商环境优化”“技术革新、团队管理、战略发展等不同方面,分享了各自的切身感受以及企业健康发展的宝贵经验。在互动环节,企业代表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涉企事项审批成效、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等内容提出疑问,区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解答。

林泽炎听取汇报后,对武进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他指出,在下一步创建工作中,武进要在政治上更自觉、措施上更精益、环境上更友善、服务上更人性、发展上更智能,引领全区人民生活上更富化,早日实现先行区向示范区跨越、制度成果向理论成果提升、创建实效向发展实效转化,为开启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提供更多鲜活的武进样本。

20195月,武进在全省率先开展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20201月,武进被江苏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创建试点单位。两年来,武进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两个健康一体推进,政企联手同向发力,率先开展两个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形成了非武不栖 进无止境人才周、审批服务十个办35项创建成果,擦亮了智能机器人、石墨烯、新能源汽车、医疗健康等特色产业品牌,培育了一支扎根实业、勇争一流、胸怀大爱的企业家队伍。在阳湖大地处处闪现着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奋发图强、造福桑梓的实干身影。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已经成为壮大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创新动力的武进品牌和有效抓手,为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了新经验、开辟了新路径。

在常期间,林泽炎一行还参观了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供稿单位:武进区委统战部)

【经验做法】

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常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结合检察职能,出台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意见》,并部署开展相关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法律监督工作

一、聚焦知识产权一体保护,激发常州智造内生动力

一是更新司法办案理念。以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为原则,防止不当办案影响创新。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以及推动创新过程中的无意过失,同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相区分。在创新中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审慎把握入罪标准。二是构建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对于涉及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事关国际智造名城建设的侵权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和专项整治。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维权困难的创新型企业挽回损失。对于网络侵权、跨区域有组织侵权等行为,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三是健全专业化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知识产权办案模式。打造市级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打破地域限制,通过指定管辖、类案专办、指导办案等方式办理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细化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的标准体系,强化办案指引。推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确保侦查取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案件定性的准确性。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听取专业意见,推动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为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二、紧扣优质营商环境打造,助力市域治理全国试点

一是依法打击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等侵犯创新主体财产权利的犯罪,重点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背信损害创新型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及时惩处以创新为名骗取、套取、挥霍政府创新项目资金,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为创新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优化司法办案方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科技专家和法律专家意见。对于科技创新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法定幅度内给予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因办案造成科研项目中断、停滞,或者因处置不当造成科研成果流失。三是开展保障创新发展专项监督。着力纠正行政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依法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开展创新型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坚决纠正立而不侦、久押不决、久拖不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纠正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问题。

三、深化拓展检察服务内涵,夯实创新发展品质根基

一是畅通创新主体维权渠道。充分发挥民营企业12309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作用,为创新型企业和创新人才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及时审查创新型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严格依法办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倾听创新型企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有关单位和人员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二是营造保障创新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检察蓝走近科技蓝活动,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创新型企业问计问需,准确把握创新主体的司法需求。依托办案开展法律服务,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涉案企业建章立制,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刑事合规建设。审慎发布涉及创新型企业案件信息,及时引导和疏解有关舆情,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障和促进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和良性氛围。三是搭建检企合作交流平台。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与创新型企业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选派检察官赴企业开展巡回庭审、案例宣讲和法律咨询,同时邀请创新型企业负责人、行业技术骨干走进检察机关,介绍专业知识和产业政策,为检察官办理案件增加知识储备。四是建立保障创新发展协作配合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移交、案件协调等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联、市场监管和科技部门的工作联系,完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共同调研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为创新型企业和科研人员排忧解难。(供稿单位:市检察院)

科技局积极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20212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新发展大会,会上出台了《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拉开了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前列加快进军的序幕。市科技局积极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突出创新核心地位,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克服创新资源禀赋短板,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创新活跃优势,努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一、强化创新优惠政策落地。成立市创新委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创新发展处,统筹抓好一号专班督查推进。制订了实施意见30任务分工和目标分解、创新政策20系列实施细则。通过创新政策进园区”“研发服务进企业等线下一对一、面对面与线上空中课堂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创新发展政策解读进基层12场次、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新政解读3场次、高企培训15场次,线上线下参会企业超万人次。通过政策速兑平台”“政企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精准推送创新政策及细则等相关信息。先后赴深圳、西安、成都、长沙等地开展创新政策推介。印发创新政策及细则汇编6000份、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辅导手册2000份。

二、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研究制订龙城实验室建设方案,先后赴先进城市学习建设经验,分别召开辖市区科技局、上上电缆等10家龙头企业专题座谈会,拟重点围绕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础,按照新能源关键技术与装备、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高端新材料、数字化制造技术、基础制造工艺与装备五大研究方向,实施1+N+X+1建设模式(1 是政府主导投入建设的龙城实验室主体,N是引进央企研究院、企业集团研发总部和科教城内已经建成的公共创新平台,X是建立开放式研发机制,联合组建若干企业研究院或实验室,后1是高质量创新一体化示范带)。同时,积极争取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研究院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常州分中心、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建江苏省动力电池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推荐格力博和太平洋电器申报省联创中心。另外,组织20家单位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

三、组织实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由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组织编制卡脖子技术清单,在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中,拟重点选择集成电路、先进碳材料、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率先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设研发机构、共享实验设施、共建研究团队,联合攻关。牵头制订新型碳材料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链推进工作方案,建立新产业链服务团队,形成产业链动态情况库设计方案。主动融入长三角发展一体化,商议制定苏锡常产学研合作联盟、苏锡常科技服务业合作联盟方案。目前列入全市协同推进的重大科技项目98项,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30项。(供稿单位:市科技局)

【一句话信息】

近日,市工商联牵头召开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会,22家市级机关部门和辖市区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对评价指标体系初稿进行现场意见反馈和讨论,及时调整和完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我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供稿单位: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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