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出台13条意见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常州市天宁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出台13条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的协作配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天宁区工商业联共同协商,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3条意见。
意见提出了要坚持三大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全面保护原则。意见从立足检察职能,全方位多举措营造民营经济发展优质环境等方面提出:要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意见从加强协作配合,建章立制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有序推进方面提出:建立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