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统战动态 >> 基层统战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出台13条意见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天宁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出台13条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的协作配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天宁区工商业联共同协商,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3条意见。

意见提出了要坚持三大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全面保护原则意见从立足检察职能,全方位多举措营造民营经济发展优质环境方面提出: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意见从加强协作配合,建章立制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有序推进方面提出:建立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