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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基督教"两会"

发布日期:2018-06-06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要职责



(一)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向全市基督教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引导信教公民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 

(二)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保卫和发展我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成果;

(三)积极推进基督教中国化,深入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事工;

(四)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教会合法权益;

(五)为维护我市社会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祖国统一,并为开展国内外友好交往与维护世界和平而贡献力量;

(六)本会与常州市基督教协会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并在规定期内联合召开常州市基督教代表会议,也可与该会召开其它联席会议;

(七)本会加强同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及协商各辖市、区教会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八)本会会同常州市基督教协会,督促指导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制定教牧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保障制度,以保证其生活安定;

(九)本会的决议,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本会应予督促。(2021年8月28日常州市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章程》。


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主席:李江越,副主席:肖君跃,副主席:周云凤(女),秘书长:夏萍(女),副秘书长:仲晓红(女),副秘书长:周新芳(女),副秘书长:李元雄,副秘书长:陈国琴(女),副秘书长:李成才。(2021年8月28日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常州市基督教协会主要职责


(一)协助政府贯彻宗教政策,联合全市基督教会,为福音作美好的见证,为全市各教会、众信徒提供服务,为促进我市基督教事业交流作贡献;

(二)教育和团结全市信徒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统一;

(三)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抵制境内外各种邪教势力的渗透,积极推进基督教中国化,深入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事工;

(四) 做好全市教会传道人员的培养深造和义工培训工作,介绍并组织交流各地教会在传道、牧养和管理方面的经验;

(五)制订教会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提高教会管理水平;

(六)本团体与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并在规定期内联合召开常州市基督教会员代表会议,也可与该会共同召开其它联席会议;

(七)本团体会同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督促指导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制定教牧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保障制度,以保证其生活安定。

(八)本团体的决议涉及各辖市、区基督教会的,各辖市、区教会有遵守履行的义务,本团体应予督促;

(九)开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教会的友好交往。(2021年8月28日常州市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基督教协会章程》)。

常州市基督教协会第七届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会 长:王宏,副会长:彭圣洁(女),副会长:王新海,总干事:沈肖敏,副总干事:李晓勇,副总干事:张培芹(女),副总干事:周玺伊,副总干事:周逸华(女),副总干事:朱银珍(女)。(2021年8月28日常州市基督教协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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