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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内涵

发布日期:2017-10-19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为大家所认识,因而近些年的参政党理论建设步伐有所加大,成效显著。但是,同执政党理论建设相比,与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参政党的理论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上存在误区,阻碍了参政党的理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的《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中央社院将参政党建设确定为重点学科。作为一个学科、一个重点学科,其内涵是什么?这是首先必须弄清楚的问题。本文力图明确参政党理论作为一个学科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参政党理论的架构,厘清参政党理论建设与参政党自身建设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论断为指导,明确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基本问题,推动参政党理论的建设和发展。

一、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历史进程

由于“参政党”概念是1989 年中共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首次提出的,因而,关于参政党理论建设的起点易被认定为此时。事实上,毛泽东同志早在1948年8月,给当时民建领导人黄炎培的信中,就谈到民主党派理论建设问题。他指出:“建立了理论,是一个政党建立主动性和发展多党合作必不可少的。”[1]1994年,孙起孟同志回忆说,在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参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后,重温毛泽东同志的指示,有了较之过去清醒得多、深刻得多的认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民主党派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民主党派自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需要,是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提高参政党能力、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需要。60多年来,在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过程中,参政党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正式起步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研究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存在依据、基本性质、显著特征、发展范围等重大问题,开启了多党合作制度正式确立后的参政党理论研究进程。二是恢复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后,研究明确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性质、参政党地位、 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等, 1989 年中共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中发 14 号文件) 就是这一阶段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搭建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主要框架。 三是全面推进阶段。1989 年 14 号文件下发后,研究完善了民主党派的性质、作用等,特别是全面研究了参政党的思想、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制度建设,其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2005 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 5号文件)中,基本形成了参政党理论建设体系。四是日益深入阶段。2005年5号文件下发后,围绕为什么要建设参政党、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和怎样建设参政党等问题集中研究,形成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参政党理论。目前,这个阶段还在继续。特别是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2]这一论述,是对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和政治地位作出的最新科学论断,极大地推动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参政党理论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其架构

按照政治学的基本观点,政党的理论建设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党理论,即对政党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所作的抽象概括的学说体系进行一系列持续不断地、主动自觉地构建、创新、丰富和完善的组织行为。依此,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内容应该包括:参政党基本理论、参政党自身建设理论、参政党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等主要内容。具体而言,参政党基本理论应包含:参政党的概念、性质、地位、作用研究,参政党的政治纲领、基本原则研究,参政党的基本职能研究,参政党运行机制研究等;参政党自身建设理论应包含:参政党思想建设,参政党组织建设,参政党制度建设,参政党能力建设等;参政党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应包含:多党合作史、中国近现代政党史、民主党派史等。于是可得出参政党理论的架构:


第一板块:参政党基本理论

1、参政党的概念、性质、地位、作用

包括:“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参政党概念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参政党”概念的内涵。民主党派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政治联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性质演变与发展。参政党以知识分子为主体;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高层次高智力、干部型政治组织等特征。参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政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参政党的政治纲领、基本原则

包括:政治纲领对参政党建设意义;参政党政治纲领的演变和发展。参政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参政党的基本职能

包括: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方式及特征;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原则;参政党履职能力的提高。

4、参政党运行机制

包括:参政党运行机制的结构分析,具体应涵盖参政党运行机制的主体及其特征,主体结构的关系及实质,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等内容;参政党运行机制的功能与过程分析,具体应涵盖参政党运行机制的结构功能,内在动力及工作原理,过程及其状态等内容;参政党运行机制的完善,具体应涵盖完善参政党运行机制的客观条件,标准与内容,途径等内容。

第二板块:参政党自身建设理论

1、参政党思想建设

包括:参政党思想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新世纪参政党思想建设的主要内容;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

2、参政党组织建设

包括:参政党组织的概况和现状;参政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参政党组织发展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参政党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等内容。

3、参政党制度建设

包括:参政党制度建设的内涵、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参政党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和机关制度建设等内容。

4、参政党能力建设

包括:基本概念,涉及素质与能力,参政党的能力,参政党的能力建设等基本概念;参政党整体能力的有效提升,涉及能力建设是参政党建设的重点,构建参政党领导干部素质模型,系统提升参政党的整体能力等内容。

第三板块:参政党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多党合作史、中国近现代政党史、民主党派史等历史的深入研究中探寻参政党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基本问题

在前一部分中,我们知道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内容首先应该是参政党基本理论,而在参政党基本理论中最为基础的是参政党的概念、性质、地位研究。换言之,参政党的概念、性质、地位问题是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基本问题。明确参政党的概念,准确认定参政党的政党性质和政治地位,是参政党理论建设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其他一切问题的基础。这些基本问题就如同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根基,这些问题研究不清,根基不牢,参政党理论建设就将是空中楼阁。

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论述,不仅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念,同时,是对我国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和政治地位作出的最新科学论断。从而,使我们对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基本问题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认识。

概念。一切科学的理论都必须建立在准确的概念之上,参政党理论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参政党的概念。参政党概念从无到有,其内涵不断变化,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念,了解这一历史过程有助于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

1935年以前,年轻的中国共产党还缺乏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正确认识,不认为民主党派是政党,称其为“中间派别”。1935年8月,中国共产党在长征途中发表了《八一宣言》,承认广大其他党派、爱国团体是抗日力量,并称之为“中间党派”。1938年11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了“民主党派”的称谓,但由于缺乏对民主党派政党性质的清晰认识,因而,从整体而言使用不统一、不规范,这时期,“中间党派”、“反蒋党派”、“抗日党派”、“爱国党派”、“民主党派”等等概念同时并用。直到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大上作了著名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充分认识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将在联合政府中的地位,从此“民主党派”的概念作为正式规范用法写入了中共中央文件。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际成为了我国的参政党,只是当时还没有提出“参政党”这一概念。民主党派有参政党之实,无参政党之名。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理论界曾提出过民主党派是“参与执政的党”、“次执政党”、“亚执政党”、“议政党”、“资政党”等等概念。直到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提出了“参政党”的概念,明确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1]“参政党”这一概念,突破了以往非执政党即在野党的思维定式,赋予民主党派以新的内涵。是多党合作发展历程中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突破,使民主党派不仅有了参政党之实,同时有了参政党之名,可谓实至名归。此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出和对民主党派认识的不断深入,开始把“参政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连接,出现了“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2]、“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3]、“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4]等概念。直到2013年2月6日,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讲话中明确:“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5]正式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念。

性质。性质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与其他事物不同的根本属性。政党的性质是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参政党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便是民主党派性质问题。“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论断,是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准确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涵之深,不在于其概念之新,而在于它是对中国民主党派性质的准确定性。

对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应从三个方面认识:一是,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不同时期性质不同;二是,中共在不同时期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做出了不同的定论;三是,中共对民主党派的定性与民主党派的实际是否相符。

民主党派从成立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在野党,发展为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首先是民主党派自身不断顺应时代前进的脚步进行相应的调整、转型、发展、进步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不断完善的曲折过程。从建国前夕,把民主党派作为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派别;到改革开放以后,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再到1989【14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了“参政党”概念,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6]从而,将我国的民主党派与西方国家的在野党和反对党严格区别开来;2005【5号】文件从民主党派构成的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目标中的地位三个方面,将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为三句话:“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7];直到2013年2月6日,习总书记作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8]的概括。这是最简洁、明确地对民主党派的性质的科学概括,民主党派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

地位。政党的政治地位是指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权力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如何对民主党派进行科学定位,是参政党理论建设中一个基本问题。“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论断,是对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地位的科学定位。

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具体体现在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和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上。在政党关系上,“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政党。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是领导与合作的关系。在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中,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订和执行。”[9]

四、参政党理论建设与参政党自身建设

参政党理论建设与参政党自身建设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方面,对两者关系的认识不同关系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以往的研究观点大多将参政党理论建设视为参政党自身建设中参政党思想建设的一项内容,尽管有时强调理论建设是思想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的直接说“思想理论建设”,有时强调思想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有的认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自身建设的重要内涵”[10]……但是,不论如何强调其重要,实质上都是将参政党理论建设视为参政党自身建设三部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之一的思想建设中的一个部分。因而,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内容、方法、目的、方向……都受到极大的限制,研究空间极为有限。

从更大的视野看,参政党理论建设要有所发展有所建树,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观点和认识上的误区,理清两者的关系。参政党理论建设非但不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一小部分,正相反:参政党自身建设是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内容之一,参政党理论建设应包含参政党自身建设理论。本人以为,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论断,使参政党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机统一,参政党理论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下的中国特色政党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参政党理论建设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来推进,最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层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体系,下一层是参政党理论。而参政党自身建设理论则是参政党理论建设中的一部分内容(参见前面参政党理论建设的主要内容)。这是一个整体的理论体系架构,只有这样,才能把参政党理论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并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理论体系服务。

五、参政党理论建设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参政党理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在参政党理论建设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政治性与学术性的关系。参政党理论是社会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党理论建设,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保理论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多党合作的格局, 维护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使理论建设体现时代性, 把握规律性, 赋予创造性;坚持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保持民主党派特有的性质,保持参政党的特色。同时,参政党理论是一门科学,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因此,参政党理论建设必须遵循学术研究的一般规律,鼓励求异思维,倡导大胆创新,创造宽松活跃的研究氛围。

第二,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实践性是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显著特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是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根据参政党建设实践需求,参政党理论建设要从理论、政策、举措三方面入手。理论研究着重解决参政党建设的指导问题,政策研究着重解决加强参政党建设的依据问题,举措研究着重解决落实参政党建设理论和政策的保障问题。

第三,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没有继承,理论研究就失去了根基;没有创新,理论研究就失去了价值。要认真总结梳理长期以来参政党理论研究的成果,作为继续研究的基础。同时,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原创性创新、完善性创新和集成性创新,保持研究的生机与活力。

第四,处理好问题意识和成果意识的关系。研究实际上就是主动找问题,实践中的问题就是研究的课题。破解的问题越多、获得的成果越多,破解的问题越大、取得的成果越大。要强化问题意识,特别是关注实践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 “研”出症结所在,“究” 出破解之策。同时,强化成果意识,每项研究都努力形成有分量的成果,并注重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实践。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地研究下去,参政党理论的大厦终将建成,并将越建越雄伟!


作者:王小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参政党建设教研室主任、教授。1997年以来,从事中国民主党派史、统一战线史、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及参政党建设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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