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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对党的民族政策的实践与发展

发布日期:2014-06-13  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号:【

       

         习仲勋同志是我党卓越的政治工作领导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与党的统一战线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无论是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还是主持西北局工作兼任统战部长;无论是建国之初协助周恩来总理工作,还是主政广东率先改革开放;无论是主持书记处日常工作,还是直接分管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事务,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是习仲勋同志的工作重心之一。在长期的工作和实践中,习仲勋同志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为丰富和发展党的民族政策做出了卓越贡献。
        习仲勋同志长期在西北工作,西北地区五个省份中有四个是民族或多民族地区,解放前统治阶级对民族群众实行歧视压迫的政策,形成了很深的民族隔阂,这种情况决定了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成为党的西北地区重点工作。习仲勋同志对此有着深刻认识,“民族问题就是西北地区的实际,西北的所有工作,如果脱离了民族问题,就是脱离了实际”。正是基于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清醒认识,他亲自兼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部长,根据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执行和发展了党的民族政策,受到了各族人民的普遍欢迎。“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大胆而妥当地解决了复杂的民族宗教问题,团结和争取了一批少数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为巩固新生政权,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恢复战争创伤,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 坚持民族和解政策解放西北
在辽阔的西北大地上,长期生活着蒙、回、藏、维等十几个少数民族。解放前形成了以 “两马”为代表的军事割据势力,他们依靠本地区、本民族发展军事力量为反动政权效力,成为我们解放西北过程中的主要障碍。在西北解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促进民族和解的政策,通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政治安抚等方式,争取了马鸿宾等人和平起义,减少了流血冲突,促进了民族团结。习仲勋同志在主持西北解放与剿匪过程中,很好地坚持了民族和解政策,获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全西北解放后,仍有数万名土匪和特务流散在各地,原马步芳集团残部利用回汉民族历史上的隔阂,挑拨民族关系,在回族群众中制造恐怖情绪。针对这种情况,习仲勋同志指出,“剿匪是当务之急”,特别制定了对民族地区的土匪和叛匪的政策和策略。首先着重缓和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在回汉两族群众中进行揭露匪特及宣传解释党的民族政策。先在汉族地区剿匪,回族地区暂以防御为主,政治上分化瓦解和招抚相结合,待回族群众了解我们的民族政策之后,再剿清其中的顽匪。习仲勋同志通过围绕民族问题这个核心,把复杂的矛盾层层解开,争取大部分民族群众,集中打击一小撮顽匪的工作方式,甘青等地回族聚居区的形势迅速得到稳定,临夏事件、平凉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最终取得了剿匪胜利。
        “七擒七纵”平定昂拉部落叛乱,争取项谦和平归顺,被称为习仲勋同志运用民族政策、争取民族和解的典型案例。昂拉部落是藏族的一支,居住在一个叫尖扎滩的藏民农牧业区。项谦继任昂拉部落第十二代千户后,在马步芳残部军官煽动和挑唆下,出任反动组织“中国国民党西北革命委员会委员”、组织所谓“反共救国军”第二军,自任军长,网罗2000多人进行武装叛乱。
       习仲勋同志高瞻远瞩,多次向青海领导人指出:正确解决昂拉叛乱,不仅对解决昂拉藏族同胞关系极大,而且对于我党在青海其他藏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站稳脚跟、建立人民政权、开展工作关系极大。他说:“必须坚持在充分军事预备基础上以政治争取为主的方针,十分慎重,首先是用和平方式解决。对于项谦必须采取反复争取、非凡宽大政策。”他特意电告青海省委书记张仲良:“决不能打,万万不可擅自兴兵,只有在政治瓦解无效以后,才能考虑军事进剿。”从1950年9月至1952年4月在习仲勋的亲自领导下,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长周仁山、藏传佛教大师喜饶嘉措、头人、活佛等50余人,多次深入虎穴,亲赴昂拉,先后与项谦和平谈判达17次之多。在此期间,项谦态度始终游移不定,曾经几度归顺,但旋即反叛。
       1951年9月,对项谦第八次政治争取失败后,正值青海各族各界代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各千百户、盟旗长和宗教首领义愤填膺,纷纷要求政府出兵昂拉进剿。习仲勋闻知后再次复电劝阻:“争取和平解决昂拉问题,于我政治上有利,应当仔细向喜饶嘉措、班禅行辕等许多藏族人士征求如何争取昂拉千户”。“我们考虑的是对广大藏区的影响问题”。经过艰苦工作,项谦终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感召下,于1952年7月11日下午回到昂拉,归顺人民政府。1952年8月10日,项谦参加了西北民族学院干训班毕业典礼晚会,并向习仲勋等领导同志敬献哈达。11日习仲勋为项谦举行招待会,项谦紧紧握着习仲勋的手,躬身认罪。习仲勋对他说道:“你回来人民是欢迎的,今后再不要受特务土匪的欺骗。只有跟共产党走,才是一条光明的道路”。
       争取项谦的成功经验,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转发了《尖扎工委在昂拉地区的工作经验》、西北局《关于平息昂拉、西吉等少数民族地区叛乱的报告》。1952年9月8日,《人民日报》载文介绍了争取项谦、平息叛乱的情况。后来毛泽东见到习仲勋时还不忘开玩笑:“仲勋,你真厉害,诸葛亮七擒孟获,你比诸葛亮还厉害!”
       二 争取上层人士促进民族团结
解放前,伊斯兰教在我国西北传播过程中与当地的封建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门宦制度,各教派的教主对于本门宦的教众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藏区的寺院活佛、部落头人也对本地区的民族群众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地区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就是争取上层人士的工作。作为党内最早关注民族工作的领导之一,习仲勋敏锐地注意到了问题的关键,强调“西北地区的统一战线工作,就是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和敌人竞争”,民族地区一切工作都要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采取“稳进慎重”的方针进行,“争取各民族上层人士,争取宗教方面人士,然后去发动,不可颠倒过来”,“联合这一部分封建势力反对另一部分封建势力可以说是那里的矛盾的特殊性”。争取上层人士,平息民族宗教叛乱,是西北地区解放初期的重点工作。习仲勋坚决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处理甘肃西吉问题时,争取了哲合忍耶沙沟门宦第八代教主马震武;处理阿木去乎事件,争取了第五世嘉木祥活佛的哥哥黄正清;处理青海尖扎问题,对项谦几擒几纵,并请喜饶嘉措大师多次去做工作。正是因为坚持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坚持政治瓦解为主、军事围剿为辅的策略方法,争取了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民族地区的形势才得以迅速平稳下来。至1953年底,共消灭土匪特务近九万人,为下一步的民主改革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习仲勋同志坚持从实际出发,非常注重调查研究,他经常召开西北各省区工作座谈会,与各民族、各方面人士进行交谈,实地调查了解。在他的指导下,甘肃省工委调查编印了回族、藏族和蒙古族的调查概况和资料,呈报西北局,为制定西北民族地区的政策提供了依据。经过认真思考和细致调查,他认为当时民族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民族与宗教上层,提出一定要先做好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发动群众,进行民主改革。在镇反及土改过程中,他要求各地都要排出各民族各宗教教派头人名单,拥护我们、赞成土改的坚决保护过关;提出保留喇嘛寺、清真寺、拱北、道堂等宗教组织土地。由于保护了青海的马辅臣、甘肃的马全钦等人,保证了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能够顺利进行。这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工作方式,争取了民族宗教势力中的上层开明人士支持,换取发动群众的较好条件,消除了大部分封建势力的影响,为土改的顺利进行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创造了条件。
       习仲勋在与各民族人士的交往中坦诚相见、友好合作,身体力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发挥强大的个人魅力与他们进行交往,留下了很多佳话。其中他与十世班禅大师的珍贵友谊持续近四十年,成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最好见证。由于西北地区解放较早、在民族宗教工作中又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中央指定西北局对西藏解放负主要责任。习仲勋同志接受任务后在西藏问题上投入了很多的精力,并且亲自到塔尔寺拜访十世班禅大师,安排部署班禅额尔德尼归藏。送走班禅一行之后,个别工作人员对他口口声声称年仅十三岁的班禅为“佛爷”非常不解,他耐心地解释“这是民族政策”。后来,习仲勋受中央委托长期负责与班禅的联络工作,十世班禅每次到京都会找时间见面,离开时都会再向他告别,真正成为了“推心置腹、肝胆相照”的朋友。
       深入分析和把握西北地区民族宗教问题的特点,牢牢抓住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利用他们的影响推动民族地区工作,这是习仲勋同志对我们党民族工作的重要贡献之一。
       三 培养民族干部推进区域自治
解决民族地区的问题,离不开民族干部;动员民族地区的群众,离不开民族干部,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同样离不开民族干部。早在陕甘宁时期,习仲勋同志就已经注意到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在建立陕甘宁边区党校的之后,创办了行政学院和民族学院,培养了大批的民族干部。
       随着全国战事的发展,为迎接西北解放准备大批干部,曾经是西北局压倒一切的大事。西北局特别注意培养了民族干部。1950年西北刚刚解放,西北局就正式讨论了做好民族地区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要吸收各民族有代表性人物参加政府工作,在一切工作中要照顾民族特点,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要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适当发展党员等五项措施。习仲勋始终认为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是开展民族地区工作的关键,多次强调“民族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少数民族地区在调整领导班子时,要注意搞好新老交替和合作,要注意适当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把他们提拔到重要的职位上培养锻炼。我觉得这才是关键的关键,战略的战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共同纲领》规定的一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我们党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实践相结合,没有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习仲勋对此的态度是“积极的,又是负责的,要办就办妥善,反对草率”。他认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采取有准备、有步骤的方针,一个是做好干部准备,一个是做好群众准备。先是在帮助民族地区培养大批干部,做好干部准备,由内地派遣大批干部到各兄弟民族地区工作,开展传帮带,“几年之后,当地干部就可以在工作中得到丰富的实践斗争经验,就可以愉快地担负起主要的领导工作了。”“这是中国革命的一条重要经验”。
       本着稳步推进的原则,西北局先是在各民族杂居地区陆续召开了各民族代表会议,各民族都有相当名额的代表,建立由各民族代表组成的协商委员会,大批吸收当地各民族人员参加政府机关工作,这实际上是一种民族的民主联合政府。接着他带领西北局先是在甘肃的夏河、东乡、卓尼、武坪、天祝、肃北等县和宁夏的阿拉善旗、额济纳旗等蒙古族、藏族和东乡族地民族聚居地方进行了试点,得出了“由下到上、由小到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为在我们国内各民族之间确立一种真正平等和巩固团结的关系”,自治区域的地理界线,应当按照各个民族人民的分布情况,由当地民族人民依照经济生活等条件来决定。在党中央关心关怀下,经过习仲勋领导的西北局和各民族、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陆续成立,一种全新的平等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起来了。
       习仲勋同志是我们党统一战线的卓越领导者和实践楷模,长期致力于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正确、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对党的民族政策的实践与发展,深刻诠释了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民族团结的价值追求,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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